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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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鹰潭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S206贵溪河潭至滨江段东移一期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贵溪市河潭镇、滨江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全线位于贵溪市境内,途经河潭镇、滨江镇等两个乡镇。该公路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贵溪市河潭镇祥和小区东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4′49.338″、北纬28°20′16.706″),终于滨江镇滨江生态园东侧250m的小山坡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5′2.412″、北纬28°19′32.511″),主线全长1.52km。本项目属新建工程,新建一级双向六车道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3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8.7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1.277公顷,占地类型以林地为主。项目总投资为941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资源局的批复要求之内;合理安排工期;路面设计中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减轻路面径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路绿化工程设计中优先考虑采用当地的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扩散;合理设置涵洞,降低公路阻隔对当地野生动物生境影响。 施工期按水保方案及批复提出的要求,对路基、涵洞及临时工程进行防护;合理调配土石方;及时做好取土场的生态恢复。对永久所占用湿地采取“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措施。对临时占用的湿地采用适当的生物、生态及工程技术逐步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相关施工路段进行洒水以减少施工起尘。项目施工期间外排沥青烟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居民的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住宿,施工员工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车辆清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路面养护等,不外排。 ******居民生活环境,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工程废料在道路建设红线内堆放(不新增用地),并及时运走、规范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公路设置涵洞减少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路基边坡、取土场等处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减少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其他生态环境影响。 为防止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水源造成次生污染,对跨越沟渠处的路面两侧护拦均进行强化、加固设计以及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应急物资,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根据项目特点及各敏感点的分布格局,对沿线中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防护措施。同时预留10万元用作备用环保资金。 以上生态保护和环保措施总体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