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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件1.2万吨高强度铝合金新型材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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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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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件1.2万吨高强度铝合金新型材料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余江工业园区虎山片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余江工业园区虎山片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E116°46′36.068″,北纬 N28°15′1.002″),占地面积约45196.65m2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以铝合金锭(牌号为 A356.2)、铝锶合金锭(牌号为 Al-Sr5)、底粉、亮粉、底漆、色漆、清漆、稀释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熔铸、热处理、机加工、涂装等工序生产汽车高端轮毂,经熔铸、热处理、机加工等工序生产新能源电机壳、汽车底盘件连接器,形成年产130万件汽车零部件(其中70万件汽车高端轮毂、30万件新能源电机壳、30万件汽车底盘件连接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28835.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08 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循环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包含循环冷却废水、脱脂前水洗废水、脱脂前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酸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钝化废水、钝化后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采用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初沉池+A/O 生化池+二沉池”处理,上述废水须满足江西余江工业园区虎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一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铸废气(含熔铸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加工边角料前处理产生的废气)、烤模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粗磨废气、酸洗废气、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含喷粉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水槽天然气燃烧废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废气、铝灰渣暂存废气、机加工废气、喷砂抛光废气、抛丸打磨废气等。项目熔铸废气经 1 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NOx 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燃气炉”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氯化氢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限值;烤模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二氧化硫、NOx 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限值;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NOx 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热处理设备”标准;粗磨废气经 1 套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酸洗废气经 1 套碱喷淋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 NOx 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限值;涂装废气经 2 套“水帘+水雾喷淋+吸附+脱附+RCO 装置”处理后通过 2 根 15m 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TVOC、苯系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设备”标准,二甲苯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限值;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2 根 15m 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二氧化硫、 NOx 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限值。热水槽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外排废气中 二氧化硫、烟气黑度、NOx、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合理设置集气罩等多种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喷砂抛光废气、抛丸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至厂房外,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和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二氧化硫、NOx、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来自于熔化炉、喷砂机、钻孔机、抛丸机、粗磨机、喷粉线、喷漆线、冲击试验机、拉伸试验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切削液、铝灰渣、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含油抹布和手套、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 RCO 蓄热陶瓷体等危险废物;磁选废料、废边角料、熔铸及热处理和加工工序不合格品、喷涂工序不合格品、淬火槽渣、废钢球、废包装材料、粗磨碎屑、静电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 RO 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熔铸、热处理、加工工序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经处理后回用至熔铸工序;废 RO 膜交厂家回收处理;磁选废料、喷涂工序不合格品、淬火槽渣、废钢球、废包装材料、粗磨碎屑、静电除尘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5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50平方米)须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切削液、脱脂剂、酸洗剂、钝化剂、漆料(底漆、色漆、清漆)、稀释剂、清洗剂等泄漏,天然气泄漏和火灾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以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在 1#、2#厂房涂装区均设置 1个 2立方米涂料事故收集池和 1 个 5立方米废水事故收集池,厂区内设置有一座 9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 2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料液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料液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排放。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1#厂房的前处理区、涂装区、机加工区,2#厂房的涂装区、机加工区,3#厂房的机加工区,4#厂房的原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厂区内的初期雨水池、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综合事故池)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7.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1#厂房周边100m 和 2#厂房、3#厂房、4#************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8.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9.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发放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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