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饶河源-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贵溪市部分)及2025年贵溪市河潭镇丰田村等4个镇8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饶河源-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贵溪市部分)及2025年贵溪市河潭镇丰田村等4个镇8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贵溪市******委员会以贵发改字(2025)210号及贵发改字(2025)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位于滨江镇柏里村、滨江镇洪塘村、滨江镇浮桥村、罗河信江砖厂、罗河镇果园砖厂、贵溪市塘桥石料场、流口镇双岭村、文坊镇东盛采石场、河潭镇民心砖厂、周坊雄塔硅石矿、志光镇柏山村/湖塘村、天禄镇上桂村、天禄镇滴水村;土地开发位于河潭镇、罗河镇、滨江镇和志光镇4个乡镇,共计5个片区,分别为河潭镇片区、罗河镇片区一、罗河镇片区二、滨江镇片区和志光镇片区;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管护服务等;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工作内容为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和土地开发两部分:
①废弃矿山修复部分:主要包含矿山共有13座,(图斑18个),面积459.73亩(30.65公顷)。其中滨江镇4座矿山(4个图斑);罗河镇2座矿山(3个图斑);流口镇1座矿山(1个图斑);塘湾镇1座矿山(1个图斑);文坊镇1座矿山(4个图斑);河潭镇1座矿山(2个图斑);周坊镇1座矿山(1个图斑);志光镇1座矿山(1个图斑);天禄镇1座矿山(1个图斑);根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系统受损程度,通过工程治理、土地开发和转型利用等方式,完成贵溪市13个矿山(18个图斑,图斑总面积459.73亩)的修复任务;
②土地开发部分:项目建设规模为36.5950公顷(合548.93亩),其中34.7215公顷(合520.83亩)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范围,1.8735公顷(合28.10亩)为原抛荒耕地整理复垦范围。原抛荒耕地主要是因为砖瓦窑烧砖取土等破坏了耕作层等原因导致抛荒,且地块在土地开发范围内部或紧邻,本次土地开发项目将其纳入建设规模一并整治。本次项目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范围内规划新增耕地30.0556公顷(合450.83亩,其中水田441.86亩,旱地8.97亩),新增耕地率86.60%;原抛荒耕地整理复垦范围规划恢复耕地1.8735公顷(合28.10亩,其中水田26.51亩,旱地1.59亩),详见图纸内容。
2.4工程投资:本项目合计总投资约5419.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1元(其中矿山修复部分控制价******.58元,土地开发部分控制价******.93元);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管护期:矿山修复3年,土地开发5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7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可与矿山修复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派矿山修复施工负责人具备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拟派土地开发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7)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施工员 、质量(检)员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材料员、标准员、 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取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
(8)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岩土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9)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至开标截止之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内容包含矿山生态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或土地开发即可)合同额不低于1800万业绩;
(10)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 ”缴纳原件的复印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 (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4年10月到 2025年03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注册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量(检)员 、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4年10月到2025年03月) 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
(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投标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投标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注: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自动跳转至“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查询,或者在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均为 有效查询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输入主体名称 查询。以上查询结果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明确的步骤操作。② 以上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失信记录的或未提供 查询结果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但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从“其他类型(投标人)”板块(注:申请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3楼第2开标室。
6.2本项目采取见面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3楼第2开标室进行签到。
7.有关说明
7.1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7.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929 号吉成大厦19A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
邮箱地址:******
******资源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