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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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华电鹰潭贵溪泗沥80兆瓦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贵溪市志光镇、滨江镇和泗沥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西华电鹰潭贵溪泗沥80兆瓦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及志光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11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志光220kV变电站,终点为泗沥光伏110kV升压站,线路路径全长12.95km,其中志光220kV变电站出线侧利用110kV志泉线01#塔预留位置挂线,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41基,架空线路段导线采用1×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90复合光缆。志光220kV变电站扩建至泗沥光伏110kV升压站间隔1个。本工程总投资概算8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40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应不小于7m;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沿线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